用工案例資訊:上班發生工傷常見問題解答二:
情況一:
我是一位工傷職工,我所在的單位馬上要被其他企業并購,我的工傷待遇會受到影響嗎?
不會。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情況二:
單位按規定給我參加了工傷保險,但沒有按實際工資作為基數繳費,導致我發生工傷后,相關待遇比實際應享受的待遇要低,該怎么辦?
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六條,用人單位少報職工工資,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工傷保險待遇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向工傷職工補足。解決用工勞動糾紛、工傷事故報銷、女性生育待遇處理、養老待遇辦理等等。HR交流學習:黃生 18319444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