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拒絕加班,公司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基本案情 唐三于2020年入職某公司雙方簽訂了期限2年的勞動合同。自2021年3月起,公司要求唐三早8點至晚6點上班,每周工作6天。1個月后唐三因身體吃不消,拒絕公司繼續安排其超時加班。公司遂以唐三不服從加班安排為由與其解除了勞動合同。 公司以唐三不服從加班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勞動仲裁支持了唐三的仲裁請求。 勞動者休息權是一項法定權利。 《國wu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174號)第三條規定:“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本案中,公司要求唐三每天工作9小時,每周工作6天,嚴重違反法律關于延長工作時間上限的規定,唐三不同意加班系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公司以唐三不服從加班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系違法解除,應支府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了償金。 三亞、海口業務: 代理買社保、公積金業務、代簽勞務合同、發放工資扣個稅,勞務派遣、人事代理。處理五險待遇:報銷女性生育險和津貼、工傷處理和申報、養老轉移、失業險待遇、看疒報銷處理等等。 業務聯系:駿伯黃生 手機+V 183 1944 4741 辦公QQ:2628459114 公司總部: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西140號華港商務大廈東塔8樓 參保公司:廣州駿伯人力集團(廣州總部、三亞、海口)分公司 簡介:廣州駿伯人力集團2003年3月成立! 人力外包代理20年行業經驗! 成立自有75+家分公司! 交300多個城市外包業務服務! 公司擁有100多個服務團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