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州市2011社保年度社會保險費征繳基數的通告
根據穗人社函[2011]927號通知的規定,從2011年7月1日開始,廣州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按全省2010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363元的300%(10089元)和60%(2018元)來確定,分別為10089元和2018元。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的上限按照全市2010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541元的300%來確定,即13623元。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的下限按照全市2010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541元的60%來確定,即2725元;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按2010年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1300元確定,兩區兩市參照執行。
特此通告。
廣州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0日
附件:廣州市社保費險種 基數 費率表 (從2011年7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