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廣州市地方稅務局了解到,根據2009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調整,從今年3月1日起,廣州市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調高,除從化市以外,全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從8277元調至9090元,下限由1655元調至1818元。廣州市(不含番禺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上限從11340元調至12303元。靈活就業人員也需調整。
養老保險職工繳費下限調高至1818元
廣州市地稅局表示,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基數調整工作的函》的規定,2009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030元;2009年廣州市城鎮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101元。從2011年3月1日起,調整廣州市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
養老保險方面,廣州市(除從化市)企業職工繳費基數上限從8277元調至9090元,下限由1655元調至1818元。
醫保方面,廣州市(不含番禺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上限從11340元調至12303元,下限由2268元調至2461元;市醫療保險中的住院保險、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重大疾病醫療補助金(除番禺區)、補充醫療保險(除番禺區)的繳費基數均由3780元調至4101元。
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方面,繳費基數上限從11340元調至12303元,下限由1100元調到1300元。
生育保險方面,繳費基數上限從11340元調至12303元,下限由2268元調至2461元。
靈活就業人員:無收入難承受增長
此外,增城市、從化市以外,全市靈活就業參保人繳納養老和醫療等保險的參保繳費額同時進行調整,由693.93元調至801.21元。其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即3030元×20%=606元);住院保險以上年度本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比例為4%(即4101元×4%=164.04元);重大疾病醫療補助以上年度本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比例為0.26%(即4101元×0.26%=10.66元);補充醫療以上年度本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比例為0.5%(即4101元×0.5%=20.51元)。
家住越秀區的陳女士每個月都會為親戚轉存社保費,她親戚本身并沒有收入,按靈活就業人員買社保。她說,在2月剛剛存了1500元進繳費賬戶,本來想著可以夠扣兩個月的,沒想到又漲到了801元,如果繳費額再漲下去她就打算退保了。
有關稅務人士就表示,社保政策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制定,地稅部門只能按照政策的規定來征收社保費。
市地稅同時提醒,用人單位應于每月15日前及時為員工進行社保費繳費申報及扣款手續,廣大靈活就業繳費人則要注意在每月15日前及時存夠當月的社保扣費額,如當月未成功進行繳費,則需在3個月內及時補繳。如需了解社保費的相關政策和繳費指引,可致電廣州地稅納稅服務熱線12366-2咨詢。
商務中心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