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受委托銀行: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關于進一步落實住房公積金降成本政策的通知》(建金政函〔2018〕181號)關于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有關規定,現將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基數公布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
按照濟南市統計局公布的2022年度濟南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計算的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為30975元。
二、有關要求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及受委托銀行要嚴格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各受委托銀行要及時將匯繳的住房公積金計入職工個人賬戶。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執行,執行時間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濟南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3年6月21日
相關閱讀:梅州:7月1日起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比例!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3-06-25 10: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