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關于調整2024年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財政金融局,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各設區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稅務局:
根據《福建省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實施方案》(閩人社文〔2023〕159號)規定,按照統計部門提供的相關數據,現就調整我省2024年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事項通知如下:
從2024年8月1日起,全省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上限按22164元/月、下限按4433元/月執行。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2024年7月17日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8-29 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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