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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非全日制工作中發生工傷,就沒有保障了嗎?
小張畢業后暫未找到工作,由于閑著也無事,便臨時找了一家公司上班簽訂了一份非全日制勞動用工合同。可剛做沒多久,小張在送貨途中被汽車撞傷,后被認定為工傷,然而在找公司主張賠償時,公司卻說沒有為小張繳納工傷保險費,但為他購買了商業險,并以此為由拒絕小張的賠償要求。
那么,是不是因為非全日制,小張就無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了呢? .
分析:全日制用工關系和非全日制用工關系均屬于勞動關系。因此,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單位需要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為非全日制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如果發生工傷,而公司未按規定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需要承擔《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相關費用。
其次公司以為職工購買商業保險為由拒絕承擔工傷保險賠償責任是不應該的。
商業保險是一種特殊福利待遇,往往作為工傷保險的補充形式存在。而工傷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規定的社會保險險種,用人單位不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是-種違法行為。因此,小張發生工傷后,除了可以按照商業保險的賠付規則獲得相關賠償,還能夠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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