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州醫保新政解讀
醫保新政實施的時間、對象
1.新政4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15年1月1日起,廣州市實施新的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制度,但為保證新政的平穩過渡和順利實施,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間,廣州市職工醫保實施普通門診統籌政策“過渡措施”,過渡期內職工醫保參保人的普通門診選點操作按原政策執行。
2015年4月1日起,廣州市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新制度將正式實施。
2.新政特定對象:職工醫保參保人
新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制度,是針對職工醫保參保人,即已參加本市職工醫保的在職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和退休人員。
“新”選“大點”前須先選“小點”
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參保后選擇醫院定點的方式,及其對應的待遇標準,都發生了變化:
對于新辦理門診選點手續的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來說,2015年4月1日起,參保人員必須在選定“小點”后,方能辦理“大點”的選定手續。這意味著,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應當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中,選擇一家基層醫療機構(即“小點”)作為其普通門診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選定“小點”后,才可以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中再選擇一家其他醫療機構(即“大點”)作為其普通門診就醫的選定醫院。
對于目前已選“大點”而未選“小點”的職工醫保參保人來說,2015年4月1日后仍可在“大點”記賬結算,但只能按未經轉診的門診支付比例結算,即可享受45%的報銷待遇。這些參保人未來若需變更“大點”,也須在符合條件的基礎上,先選定“小點”后,才可以改“大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