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7月1日起,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浮動費率制度開始實施!
人社君權威解讀喲。看它們如何惠企又惠民!
一、失業保險浮動費率
實施期限: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哪些企業將受惠?
前五年不減員或者少減員的用人單位,適當下浮失業保險費率。
費率怎么確定?
個人失業保險繳費費率仍按0.2%執行,用人單位費率=繳費系數X基準費率(0.8%)
繳費系數分三檔
用人單位前五年平均失業保險申領率/全市前五年平均失業保險申領率
用人單位在中山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不滿五年的,繳費系數按0.8計算;
用人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五年且未申領過失業保險金的,繳費系數按0.6計算。
舉例子:
A企業前五年發展良好,關愛員工,人員穩定,平均失業保險申領率低至0.5%,繳費系數應按0.6計算。因此A企業的失業保險費率為0.48%(0.6X0.8%),即在原基礎上下降了4成!
從7月1日起,我市99%的用人單位,都將下調失業保險繳費費率!
一年約減負950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