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拒不簽字之入職
1、入職需要簽什么?
1)試用期錄用條件告知書
2)勞動合同
3)規章制度簽收單
4)績效考核確認書
5)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
2、單位要與員工簽勞動合同,員工以各種理由拖著不簽,單位要承擔責任嗎?
一個月內,經單位書面通知,勞動者仍不與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單位應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個月后,勞動者不與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支付經濟補償金。
3、續簽勞動合同,員工拖著不簽字怎么辦?
為了避免簽字帶來的麻煩,在勞動合同文本中加入自動順延條款勞動合同到期后,雙方未提出終止并繼續履行,本合同以原合同條件自動順延幾個月,這樣的條款。應當續簽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續簽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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