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領取基本養老金
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及以上,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即可申辦退休。
法定退休年齡具體規定:
01 隨用人單位參保人員,男性,應年滿60周歲;女性,工人或非管理崗位應年滿50周歲,干部或管理崗位應年滿55周歲;
02 以個人身份參保人員,男性,應年滿60周歲;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年滿50周歲,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且無視同繳費年限的,應年滿55周歲。
怎樣申請?
按照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規定,用人單位職工由用人單位、個人參保人員由本人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養老待遇領取手續。
2、因病退休
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傷病情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或醫療期終結時,對其身體器官缺損或功能損失程度申請鑒定(簡稱病鑒),若鑒定結論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可申請因病退休。
3、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合稱遺屬待遇)。
提供(社會保險、工資、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勞動糾紛管理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