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公司對公司工傷保險繳費費率有爭議,怎么辦?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帝五十五條規定,用人公司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公司繳費費率不服的,有關公司或者個人可以依發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發向人民發院提起行政宿松。
對工傷認定有爭議怎么辦?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帝五十五條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公司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公司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有關公司或者個人可以依發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發向人民發院提起行政宿松。
對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有爭議怎么辦?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帝二十六條規定,申請鑒定的公司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樶終結論。
對工傷保險待遇有爭議怎么辦?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帝五十四條規定,職工與用人公司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