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到一條非常離譜的謠言:
如果現在領取了失業金,那么就會影響到未來養老金的領取,因為失業金是從養老金里面扣的。
1、失業保險和養老保險是獨立的兩個險種,待遇互不影響。
按照我國目前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基本養老金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長短、繳費水平高低、個人賬戶金額多少、退休年齡的大小、當地職工平均工資高低都有直接關系。
累計繳費時間越長、繳費水平越高、退休時間越晚,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就越多。簡單來說就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所以,養老金與參保人是否申領過失業保險金無關。
2、失業金一生只能領取一次嗎?
失業保險金單次領取期限最長24個月,而非終生只能領取24個月。
參保職工在失業后,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可再次申領失業保險待遇。
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已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3、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
失業保險金屬于常規的失業保險待遇,而失業補助金是疫情防控期間,國務院新出臺的一項臨時性、階段性舉措,申領時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4、想要領取失業金
一定要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證明嗎?
一般情況下,想要領取失業金,你得有這幾個前提條件: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