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明第三方債權,為217位快遞員討回了350萬
北京某快遞公司因拖欠217位員工共計350萬元,被員工訴至北京豐臺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仲裁作出后,部分員工訴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決,判令公司盡快支付員工工資。
北京豐臺法院執行局法官常萌介紹,后因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217位員工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當時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已經另案刑事拘留,新更換的法定代表人應龍經多次傳喚拒不到庭談話。一周內,法院陸續凍結被執行人10余個銀行賬戶,查封42輛大型車輛檔案,對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并且,因為員工們先仲裁、后庭審,周期時間過長,當時這部分工資的拖欠,已經嚴重影響到了部分快遞員的生活,造成了實際困難。為了盡快解決員工們的難題,法院在第一時間前往公司所在大興的經營場所進行搜查,當場扣押了205臺筆記本電腦。
可這筆錢根本不夠支付欠款單,法院通過調查發現,被執行人有應收賬款已到期但仍未收回。于是法官又化身“催債員”,向第三方債務人某銀行送達履行到期債權通知書,該銀行起初心存顧慮,經過法院反復釋明法律風險,銀行終于消除顧慮并將該筆應收賬款如數打入法院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