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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資訊:書面勞動合同可以補簽嗎?知識帖來了!
勞動合同應該什么時候簽?
用人單位從正式用工之日起就與員工建立了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可以在員工正式入職前簽、也可以在入職后簽!
但蕞遲不能超過員工入職之日起1個月。
那么問題來了:書面勞動合同可以補簽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府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府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業務:全國社保五險交費、補繳、轉移服務;發工資、代簽合同,勞務外包,勞務派遣,人事代理等等服務。
駿伯黃生 18319444741(手-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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