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駿伯勞動關系網論壇 http://m.zhuyong05.cn
社保資訊熱點:試用期能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按照《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和個人均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關于進一步推進失業保險金
“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社保經辦機構以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為由停發失業保險金時,可以用人單位是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為標準確定是否重新就業。因此,勞動者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不能再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
業務:駿伯集團江蘇8個分公司受理
江蘇社保、公積金、發工資、代簽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外包,處理勞動糾紛、工傷事故報銷、女性生育待遇處理等 + 全國300城市人力外包業務
歡迎大家來電咨詢:
HR黃生
手/V: 18319444741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