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當月公司不給員工繳社保合理嗎
公司必須要給員工繳納社保,那要是離職當月公司不給員工繳社保合理嗎?
如果勞動者有出勤滿15天,用人單位應當在當月為其繳納社保。
離職當月應當正常參加社保,而從次月開始暫停其社保交費。
社保依據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記錄確定停保時間,當月生效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那么當月也應當按照正常情況為員工參保,即便是其只有一天的上班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