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財政部《關于2018年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規定: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礎上增加18元。
2018年6月21日
福建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規定:全省城鄉居民保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增加18元,調整后標準為118元。
廈門2018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具體上調多少?
調整范圍
領取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調整標準
具有我市戶籍滿5年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上調30元,調整后為290元;
具有我市戶籍但不滿5年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基礎養老金月標準按福建省規定的標準上調18元,調整后為福建省規定的最低標準1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