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減少糾紛。在遵循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基礎上,用工單位和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派遣公司與被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用工單位和被派遣人員是一種有償使用關系,派遣公司與被派遣人員是勞動關系,這樣,用工單位就避免了與被派遣人員人事糾紛的束縛和約制,且可通過派遣公司專業、統一的協調處理用工單位與被派遣人員因使用關系產生的勞動人事爭議。
隨著《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大大提高了直接雇用的操作難度和用人成本。企業選擇勞務派遣機構重要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少花錢多辦事,讓每項投資創造更高的價值。在這特殊的時刻,找到并留住出色的人才,“讓專業的人干專業的事情,用工單位的HR集中精力做核心業務、核心人才的經營”。因此,預防和應對風險能力,法律運用的專業程度和糾紛處理經驗,專業人員特別是勞動關系協調專業人員的專業水平和規模數量,以及能否跟隨客觀環境(特別是法治環境)的轉變而適時地為企業優化人力資源管理方案,都是企業在選擇派遣機構時應慎重考量的關鍵點。企業只有選擇更富有專業處理能力的派遣機構才可以防范不可預見的風險發生。
2.減少事務性工作。用工單位可以把企業管理價值鏈中非核心性的人員招聘、教育培訓、績效考核、工資福利發放、社會保險、檔案管理、員工住宿、計劃生育管理、勞動合同管理等工作,交由勞務派遣公司處理,從總體上節省了人力資源成本,有利于用工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從繁瑣的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從而集中精力從事企業的核心性、戰略性工作。
3.直接降低成本。
A、參保地:有針對性地選擇社保參保地,依托勞務派遣公司(比如:駿伯人力資源集團)龐大的服務網絡平臺,客戶可根據實際情況和成本考慮選擇不同的參保地和參保基數,從而在合法的基礎上,大大降低原有的用人成本預算。
B、企業性質:根據目前廣州社保政策,參保企業性質不同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不同,分三種類型:外資企業20%、省屬企業18%及私營企業%,通過勞務派遣公司購買社保,無論你是何種性質的企業,都可以按照私營企業12%參保,即最低的繳費比例,為客戶節省成本。
4.間接成本降低。不必設立專門機構、人員對派遣人員進行管理,為用工單位節約了管理成本。
勞務派遣(人才租賃)服務內容:
1.負責代簽、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日常管理。
3.負責員工薪資計算和發放。
4.代繳社會保險、各類商業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工作。
5.代企業辦理租賃員工醫療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理賠工作。
6.提供國家人事政策、法規的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