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下稱《辦法》),將從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
《辦法》對現有多項醫保政策作出大幅度調整,包括游離與城鎮職工、城鄉居民之間的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需在職工、居民兩類醫保中擇一參保;退休人員無法再一次性或按月繳納過渡性基本醫療保險金后,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隨著廣州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增長,廣州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將根據該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增長,實現動態提高。
作為《辦法》的亮點之一,原本游離于職工、居民之間的靈活就業人員群體的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將被廢止。全市60多萬該險種參保人將根據實際情況,要么參加職工醫保、要么參加居民醫保。
“在這60多萬人中,真正屬于廣州市戶籍的靈活就業人員約為20多萬,其余40多萬均為在穗就業的外來工,在企業工作,卻參加的是靈活就業險。”市人社局醫保處處長李程表示。
發布會上,廣州市人社局副局長陳敏表示,根據上位法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選擇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或者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以保障這類人群的基本醫療需求。
需要提醒的是,原本在廣州企業參加靈活就業險的外地職工,7月1日后必須在原單位按時、足額繳費參加職工醫療險。而20多萬戶籍居民,則需要在3個月內做出選擇,選定險種。如逾期未做出選定,將被視為自動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