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部門一個員工,最近突然變得懶懶散散,工作不好好完成,能拖則拖,有時甚至工作時間睡覺。業務主管忍不了了,找到我,要我趕緊勸退這個員工。
我和這個員工好好聊了聊,再和同事多方打聽,才發現,原來他打算離職了,但主動離職沒補償,所以故意怠工,等著被辭退拿補償。
我們要合法辭退這個員工,就得在情境中搜集公式包含的元素。
第一,公司有沒有“合法合理的規章制度(程序、內容)”?合理合法的意思是,規章制度內容要有法律依據,合乎情理,有些公司規定員工自愿放棄社保,這本來就是違法的,所以是無效規定;
同時,規章制度制定程序要合法,經過了民主評議和公示,也就是說員工要對這個規章制度是知情的,這也是要求員工入職時要簽收規章制度的原因。
第二,“制度中有違規事實、嚴重程度匹配的條款”嗎?怠工員工的消極表現,比如上班睡覺,在規章制度里有規定為“嚴重違規”嗎?
第三,抓到了員工的“違規事實”嗎?說員工違規,是要舉證的,上班睡覺,有監控錄像嗎?
這些元素都搜集到了,接下來才能“解除前告知工會”和“向員工送達解除通知”,把公式的元素湊齊,公式滿足了,就是一個無可挑剔的合法辭退操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