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沒按公司規定的流程請假,能不能算曠工
回復:具體需要考慮公司規章制度是否有相關規定,看規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如果公司有相關規定,未按規定流程請假,則可以按缺勤曠工處理。
我朋友的婆婆被公司派遣到外地上班,跟公司的同事吵架心肌梗塞而死,算工傷嗎
回復: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本案屬于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死亡的情形,視同工傷。
自已放棄社保,能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回復:不可以,社會保險系對公民基本權利的基礎保障,繳納社會保險費也系用人單位的強制性義務,故無論勞動者是否聲明放棄社會保險,用人單位該義務均不能得到豁免,勞動者也享有隨時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會保險費的權利。若未能辦理社會保險的主要原因是因其個人的意志,仍支持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請求,有違誠實信用原則。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對自己簽署證明的行為負責,在其未提供證據證實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行為時,應當對其簽字的行為承擔相應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