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烏魯木齊市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政策實施 本月起,烏魯木齊市實行自治區統一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政策,同步推進完善普通門診統籌和個人賬戶改革。 門診共濟保障政策進一步擴大并規范個人賬戶使用范圍,讓個人賬戶也有了互助共濟的功能。以前個人賬戶只能參保人自己使用,現在還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并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的費用。 門診統籌政策同步進行調整,烏魯木齊市職工普通門診待遇保障水平與住院待遇水平掛鉤,實行差異化起付標準、報銷比例和單次***高支付限額。 一級(含一級以下)、二級、三級醫療機構普通門診統籌基金的支付比例分別為75%、65%、55%,退休人員再提高5個百分點,年度內普通門診統籌基金***高可支付3000元,并設置單次起付線及限額。 以烏市參保職工為例:一級(含一級以下)、二級、三級醫療機構普通門診首次起付標準分別為20元、40元、90元,為減輕經常在門診就醫患者負擔,從第二次門診就醫起,單次起付標準分別降低至10元、20元、45元。單次支付限額分別為200元、400元、900元。 門診共濟保障政策實施后,單位在職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仍然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入金額暫定80元/月,待2022年自治區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數據發布后,按平均水平的2%進行調整并補劃差額。 靈活就業人員自愿按照單位繳費費率、個人繳費費率之和繳費的,按單位職工建立個人賬戶;按照單位繳費費率繳費的,納入門診共濟保障范圍,繳費期間不設個人賬戶。 下一步,烏市醫療保障局還將不斷完善立體化、全覆蓋的醫療保障體系,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好更多地惠及各族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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