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專業代理廣州社保、公積金、廣州勞務派遣業務,駿伯人力集團全國網點200多個,覆蓋全中國大陸31省份!提供全國范圍內的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社保及公積金代繳、工資代發、人才派遣、業務外包等服務!
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客戶會問我:工作不滿一年不繳社保,合法嗎?或者員工入職什么時候才需要為員工購買社保呢?我是否可以等員工轉正了之后才給買社保呢?等等,下面駿伯人力梁經理為您分享一個案例:
案例回放:
2014年8月23日,小陳入職某果品有限公司,雙方簽訂了為期1年的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小陳月薪3400元。今年8月22日,小陳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期滿,該公司通知小陳終止合同,不再續訂。在辦理有關手續時,小陳發現公司沒有給自己繳納社會保險費,于是要求公司補繳,但人力資源部主管稱:公司有規定,職工須工作滿1年以后,公司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小陳工作剛滿1年,而公司已不再與他續訂勞動合同,所以小陳不在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范圍內,于是,小陳到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案例解析:
監察員約談公司工作人員告知:《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第30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繳費申報或者未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查處。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社會保險法》第86條的規定,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最后,該公司按規定給小陳補繳了2014年8月23日至2015年8月22日的社會保險費。
廣州社保辦理流程
1、業務咨詢: 初步了解雙方意向,確認合法資質,交換公司、個人基本情況并加以說明;
2、分析考察: 依據用人單位、個人提出的要求,對實際工作環境、崗位進行了解,如有必要可進行考察。
3、提出社保代理方案: 根據不同用人單位、個人的要求及現有狀況,制定社保代理方案;
4、洽談方案: 代理公司與被代理人研究、協商社保代理方案內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社保代理方案;
5、簽訂《社保代理協議》: 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分清法律責任,依法簽訂《社保代理協議》;
6、收集被代理人公司的資料、信息并加以整理;
7、簽訂代理協議。
我司社保代理其他區域:
廣州社保代理、深圳社保代理、中山社保代理、佛山社保代理、江門社保代理、韶關社保代理、肇慶社保代理、梅州社保代理、河源社保代理、珠海社保代理、湛江社保代理、茂名社保代理、潮州社保代理、汕頭社保代理、揭陽社保代理、汕尾社保代理、云浮社保代理、清遠社保代理、東莞社保代理等廣東省21地級市。
廣州社會保險辦理聯系方式:
廣州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咨詢:13710019423 梁愛秋 人事外包經理
辦公QQ號924672344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西140號華港商務大廈東塔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