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加重是否可以重新進行勞動能力認定?
案例:小羊2年前在工地大腿給東西砸傷了大腿、認定為工傷“六級傷殘”;2年后小羊發現自己的大腿又惡化了想重新申請工傷傷殘認定!
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自勞動能力認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認定。
職工在勞動能力認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認為傷情惡化的,是可以進行勞動能力復查認定的。同時,如果出現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加重的情況,會根據認定結果,作出新的勞動能力認定結論,調整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所以小羊可以重新進行勞動能力認定。
業務:社保五險交費、五險待遇報銷處理,工傷事故處理報銷,勞動糾紛辦理/轉移,代簽員工勞動合同,發放工資。
駿伯黃生 18319444741(手++微) QQ:262845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