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資訊熱點:不打卡就是曠工嗎?
員工A于2017年入職青草公司,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崗位為市場推廣經理,執行標準工時制,員工A社會保險費用及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公司承擔。2018年6月員工A的崗位調整為運營總監。
青草公司稱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期間,員工A的考勤記錄顯示她沒有出勤,也沒有因公外出的申請單和休假申請單,因此曠工解除。員工A要求,支府違法解除賠嘗金。
法院支持了員工A的申請請求。
員工A主張總監級別不需要打卡考勤,且2018年10月之后就沒有打卡機了,不需要打卡。員工A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雖并非每條都與工作相關,但根據常理,并非所有的工作都通過微信開展,員工A提供的微信記錄足以表明案涉期間其確系在履行工作義務,至少并非青草公司所稱的一直曠工。再次,即便按青草公司稱員工A在長達六個月的時間里一直曠工,青草公司不但未對作為員工的員工A采取合理的管理措施,還為其交納了社保,不符合通常的公司管理規范。且庭審中青草公司稱“員工A說的她每天都在上班,但員工A在1月份因為眼睛不舒服中間有十幾天是沒有來過公司的”,可以推知員工A在案涉期間的出勤情況與打卡記錄并不相符。綜上,青草公司關于案涉期間員工A曠工的主張,不予采信。
業務:社保五險交費、五險待遇報銷處理,工傷事故處理報銷,勞動糾紛辦理/轉移,代簽員工勞動合同,發放工資。
駿伯黃生 1831944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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