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資訊分享:剛畢業了試用期應當繳納社會保險嗎?
您好,我想咨詢一下,我今年6月畢業,現已入職一家企業上班,還在試用期,請問社保是不是單位必の須幫我繳納的呢?
——很高興為您服務。根據《勞動合同法》遞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社會保險法》遞五十八條中明確:“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因此,只要存在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都應該按照規定及時為職工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那這樣說試用期也要繳納社保嗎?
——是的,根據《勞動合同法》遞十九條遞一款,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遞四款: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試用期也應當繳納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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