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離職補償有分N、N+1、2N,N是啥意思?我能拿哪種?
假設勞動者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
公司不愿意續簽勞動者可以獲賠補償金嗎?
如果有,補償金咋算?咱們常聽說N、N+1、2N,“N”又是啥意思?
勞動合同法對于經濟補償規定了以下幾種情形:N、N+1、2N
N是指工作年限,也可以等于是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N+1是指經濟補償金加代通知金。
2N是指賠償金,也即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你的工作年限是3年,N=3,可相應獲得3個月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