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個工作地都有參保,重復的部分怎么辦?
答:如存在多地重復參保可按以下情況辦理:
跨省重復參保:參保人員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后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按參保人意愿清退重復的個人交費部分。
省內重復參保:待符合在我省申領基本養老金條件時,由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統一歸集參保人在我省的養老保險交費,并按參保人意愿清退重復的個人交費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