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參保人 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待遇有變動
尊敬的參保人:
按照《海南省醫療保障局 海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的通知》(瓊醫保規〔2021〕15號)規定,我市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待遇政策,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個人賬戶發放途徑
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的發放以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社?ā保檩d體,自2022年1月1日起,明確限制使用場景,醫保個賬資金只能在定點醫藥機構等場景使用。
個人賬戶待遇標準
1.在職人員個人賬戶月劃入標準為本人繳納的全部基本醫療保險費(月繳費基數的2%)。
2.退休人員劃入標準為70周歲以下(不含70周歲)60元、滿70周歲(含70周歲)以上的72元。累計繳費年限未達到男30年、女25年的,每減少一年,個人賬戶劃入標準降低3%。
3.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前不享受個人賬戶待遇,退休后按照上述標準享受個人賬戶待遇。
社?ㄖ性O置金融區和醫保個賬區
自2022年1月1日起,在社?ㄖ性O置金
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藥機構就醫或購買藥品、醫藥器械、醫用耗材等應由個人負擔部分的醫藥費融區和醫保個賬區,持卡人原社?ㄖ械慕Y余資金仍保留在金融區(資金使用范圍不改變);2022年1月1日以后產生的個人賬戶待遇劃撥至醫保個賬區(辦理長期異地就醫備案的退休人員,個人賬戶仍劃入其社保卡的金融區)。
醫保個賬區的資金,只能用于支付參保人及其配用,以及繳納參保人員配偶、父母、子女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得用于轉賬、取現或在非定點醫藥機構進行消費。
個人賬戶利息
醫保個賬區余額單獨計息,計息利率按同期活期利率執行,產生的利息計入醫保個賬區的余額。
醫療費用支付
參加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可使用社?ā⒕用裆矸葑C或醫保電子憑證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按規定報銷普通門診、門診慢性特殊疾病(簡稱“門特”)和住院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詳見下表)。其中,普通門診醫保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在職人員1500元,退休人員2000元;門特和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在職和退休人員均為26萬元。醫保支付后,剩余個人負擔的費用可以使用社?ɡ镝t保個人賬戶資金進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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