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據此,人們一般認為,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單方義務,勞動者作為各項社會保險的受益人,自身并無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即便社會保險中由勞動者自行承擔的部分,也是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因此,即便勞動者存在不愿意繳納社會保險的想法,也不可能實現。
但實際上,在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的時候,尤其是對剛入職的員工,用人單位需為其辦理社保賬戶開戶手續或者轉移接續手續時,需要提供勞動者的照片、戶籍本以證明戶籍類型等。在勞動者不配合提供這些資料的時候,將導致用人單位無法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參加社會保險并非用人單位的單方義務,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共同義務。勞動法第72條即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我司簡介:
駿伯人力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及《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并具有中國保險監督委員會核準的《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
駿伯人力集團具有人力資源服務外包、人才租賃勞務派遣、業務外包、社保及公積金代繳、員工補充福利計劃及高級獵頭等核心產品。截止到目前,駿伯已為數千家大、中型企業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強的知名公司。
全國300多個城市:陸續建立了以廣州、北京、上海、深圳為中心輻射全國的300多個網點,網點遍及中國大陸所有31省市,是中國網點覆蓋全廣東21地市及中國大陸31省市的人力資源外包供應商。
社保代理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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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員工人數多、區域分布廣的企業,將分公司及辦事處等分支機構的員工的勞動、人事事務交由駿伯公司統一管理,客戶只要對應駿伯公司的客服專員,將全國的人事事務輕松搞定,不用在分支機構設立人事部門或人事專員職位,借助駿伯公司龐大的、全國性的人力資源服務平臺實現專業、便捷、高效的管理。
(二)減少事務性工作
客戶可以把企業管理價值鏈中非核心性的工資福利發放、社會保險、檔案管理等工作交由駿伯公司處理,從總體上節省了人力資源成本,有利于簡化管理上繁瑣龐雜的程序,使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從繁瑣的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從而集中精力從事企業的核心性、戰略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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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駐異地的分支機構員工的社會保險等福利所產生的工作地點與購買社會保險所在地分離的問題,讓員工切實感受到在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享受社會保險及相關福利的便利,得到員工的認同,解決了分支機構員工的實際問題,實現各地分支機構的本土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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