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熱點資訊:如果養老保險出現這四種情況可以補繳!
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也已經建立30多年了。可能過去的時候,各地出臺過各種地方性的補繳政策,但是近年來養老保險繳費政策確實是越來越嚴了。一些人隨著年齡的增大,也認識到一份養老保險的重要性,大多數人是不希望延遲退休繼續繳費至15年的,目前養老保險還可以補繳的四種政策!
一,用人單位沒有按時繳費的情況。
勞動者在為用人單位工作時,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有義務給職工繳納社保五險。
如果用人單位在過去勞動者工作期間,沒有給職工繳納社保,這種情況下,勞動者要通過單位主動申請補繳、個人仲裁維的權或者確認勞動關系等方式申請補繳的。
二,靈活就業人員補繳的特殊情況。
特殊情況下,國∑家也是有一定的政策允許靈活就業人員補繳。比如說去年的時候,由于特殊情況的影響,是允許靈活就業人員緩繳當年的養老保險。
三,歷史的過渡性政策。
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實施的時候,為了實現社會保險政策的平穩過渡。國∑家規定社會保險法實施以前,已經參保繳費并建立了個人賬戸的職工,再繼續累計繳費五年以后,依然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齊15年。
四,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一次の性補繳。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本身的定義就是職工養老保險的一種補充。專門為靈活就業人員、城鄉低收入人群設立的一種繳費低、待遇低的保險。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在60歲時,可以選擇一次性補齊15年。繳費檔次自由選擇,但是一次性補齊,不能享受到政苻補貼。不過,具體要求各地不一樣,廣東省則是要求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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