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案例資訊:試用期能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答
按照《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和個人均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關于進一步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經辦機構以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為由停發失業保險金時,可以用人單位是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為標準確定是否重新就業。
因此,勞動者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不再領取失業保險金。
補充:試用期不參加五險一金?不合法!
有畢業生詢問“老板說試用期不參加五險一金,轉正后才參保,這樣合法嗎” ,按照上述規定,這也是不合法的,也就是說: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要按規定為職工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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駿伯HR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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