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要看時效。
如果已超過一年的仲裁時效,則后面均無需再作論證。
二、如在時效內,則要審查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有無可能存在勞務關系、承攬關系、業(yè)務外包等類似是而非勞動關系情形.
三、如果存在勞動關系且又在時效之內,則需審查是否存在無需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
1.是否屬于非全日制用工
2.對于合同期滿繼續(xù)用工但未續(xù)簽勞動合同的,要看勞動合同中有無關于原勞動合同期滿如繼續(xù)用工則勞動合同自動延續(xù)的約定
3.是否存在用工主體合并、借用的情形。
四、在時效之內,又存在勞動關系且不屬于無需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則需要審查有無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免責情形
五、最后的機會了--有無等同于勞動合同的文件
最典型的是入職登記表、錄用通知書、就業(yè)意向書等,一旦該些文件中明確了勞動合同的基本要素,比如明確了崗位、職務、工資待遇
等內容
六、如果實在要給,也要從數額上著手
1、二倍工資是從入職的第二個月開始計算,最多賠償11個月,別把這個基本的規(guī)則都搞錯了!
2、關于二倍工資的計算,各地有不同的標準,有些地方明確不包括加班費、年終獎等其他工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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