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深圳一檔社保代交,代買深圳二檔社保,代辦深圳三檔社保 業務:深圳社保交費/補繳/查詢, 辦理公積金, 發工資, 代簽員工合同、 勞務派遣外包, 人事外包代理,繳納養老保險, 退休辦理手續, 辦理工傷報銷, 生育險申報和津貼。咨詢熱線:駿伯黃生183-1944-4741 。 員工拒絕合理調崗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唐某是公司員工。雙方的勞動合同約定,唐某工作崗位為公司質檢中心負責人。后因公司組織架構調整,質檢蔀門取消,公司將唐某調整為工藝中心標識經理。唐某調崗前后工作內容相似、工資不變、績效考核方式不變。唐某不同意,認為公司調動崗位未與自己協商一致。在公司先后多次發送報到通知并告知相應嚴重后果后,他仍拒絕到新崗位上班。 最后,該公司以唐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唐某先后申請仲裁和提起訴訟,要求認定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賠償金,均未獲支持。 評析 法律允許用人單位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合理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及工作地點。當然,企業行使用工自主權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實踐中,調崗合理性一般考慮以下因素:是否基于用人單位生產經營需要;是否屬于對勞動合同約定的較大變更;是否對勞動者有歧視性、侮辱性;是否對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條件產生較大影響;勞動者能否勝任調整后的崗位;工作地點作出調整后如有不便,用人單位是否提供必要協助或補償措施,等等。 本案中,公司因組織架構變化調整唐某的工作崗位,且新舊崗位具有較高關聯度,調崗前后工資不變、績效考核方式不變。由此可見,公司對唐某的崗位調整符合必要性、合理性與正當性的判斷標準,唐某應當服從工作安排。但唐某以未協商一致為由拒絕到新崗位報到,經多次告知嚴重后果仍不到崗,其行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因此,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并無不當。 業務關鍵詞:代理深圳社保中介,深圳公積金辦理,深圳五險一金掛交,代買深圳公司社保,代交深圳個體社保,深圳社保五險外包,深圳工傷報銷,深圳生育險待遇報銷,深圳發工資中介,深圳派遣外包,深圳人事中介代理 業務對接:駿伯黃生 18319444741 QQ:2628459114 公司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華港商務大廈東塔803-806/827-829 社保扣費公司:廣州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廣州總蔀、深圳)分公司 簡介: 駿伯人力集團成立于2003年3月,至今已有20年經驗、70家分公司。是一家全國直營連鎖、集團化運營的人力資源公司。集團總蔀在廣州,全國共有300多個服務網點,網點遍及中國大陸所有31省市,直屬分公司覆蓋全廣東21地市。擁有一支人力資源外包實踐經驗豐富的高素質專家顧問團隊。 駿伯人力集團一直專注于人力資源外包領域,主要提供人事外包、社保五險代理、人才派遣、業務外包等服務。截止到目前,駿伯人力集團已為數萬家企事業單位、數十萬員工提供優質的人力資源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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