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除夕加班可以安排初七補休嗎?
除夕只算休息日,不算法定節假日。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所以,如果你所在的用人單位實行的是標準工時制,按照規定,企業可以選擇補休來代替加班工資,就可以安排您初七,也就是2月7日補休。
二、加班費要繳個稅嗎?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三、春節在家工作算加班嗎?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很多人的工作可以在網上進行,不少人會在春節期間為單位工作。但春節在家上班算不算加班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如果勞動者需要主張加班費的,就應該舉證自己節假日存在加班的事實。春節在家工作,勞動者除了需要舉證證明存在工作的事實外,還需要證明是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必須在春節期間完成工作。勞動者也應當保留好加班證據,比如用人單位主張加班時的錄音、qq聊天記錄等等。
如果用人單位只是安排了一項工作任務,并未明確要求必須在春節期間完成,勞動者自行在春節期間進行工作,這種情況不屬于加班。
如果勞動者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單位的要求,也沒有用人單位認可的加班記錄,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況,則不屬于加班,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加班費。
四、未支付加班工資怎么辦?
勞動者可與用人單位協商,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還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或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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