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識:廣東省內流動就業人員無需辦理省內企業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著經濟社會迅速發展,跨區域流動就業成為普遍現象。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成了不少跨區域流動就業人員掛心的事情,也成了不少企業跨區域發展需考慮的人力資源因素。根據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改革部署要求,從2021年4月起,廣東省內流動就業人員無需辦理省內企業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跨省企業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可直接在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關系轉移,不需要返回原參保地開具參保交費憑證。省內企業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無需辦理后,對參保人具體哪些影響呢?
省內關系轉移與退休、延(躉)繳業務打包辦
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關系養老保險交費年限,直接影響參保人退休申領。企業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與退休、延(躉)繳業務實行打包辦,即參保人辦理退休、延(躉)繳業務時由省內蕞后參保地社保機構統一歸集參保人在我省的企業養老保險交費年限,參保人無需辦理省內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參保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直接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歷史信息審核和基本養老金核定發放業務,蕞后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嚴格落實“蕞多跑一次”要求,通過內部業務協作辦結。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