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汕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了《關于汕頭市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內容如下:部分企業可緩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娛樂、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的企業,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請緩繳2022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積金。緩交企業職工仍可申請貸款批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企業職工,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視同連續,不影響該企業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租住提取額度提高
公積金中心階段性提高職工租房提取額度,即自2022年6月至12月由原來的每月400元提高到每月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