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大病保險水平又提升了,快來看看
不敢花,只想存,這是很多人對待錢的態度,人怕生病,更擔心因病致貧。
所以今天,給各位漲點小知識
佛山大病保險水平又提升了,參保人一年最高可報40萬元。
近日,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于提高佛山市大病保險自付部分醫療費用補償待遇的通知》,對我市大病保險自付部分醫療費用補償待遇進行調整:
大病保險最高可報40萬;超1.5萬部分可報銷90%;貧困人員不設最高限額;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大病保險保障水平,貫徹落實大病保險向貧困人員傾斜政策,經市政府同意,調整我市大病保險自付部分醫療費用補償待遇,具體如下:
一、參保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納入大病保險賠付范圍的醫療費用,累計不足1.5萬元的部分,由個人承擔;
累計超過1.5萬元(含)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額為40萬元(不含重特大疾病特殊藥品費用補償)。
二、參保人屬于特困供養人員、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納入大病保險賠付范圍的醫療費用,累計不足0.3萬元的部分,由個人承擔;累計超過0.3萬元(含)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支付90%。不設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不含重特大疾病特殊藥品費用補償)。
大病醫療保險怎么參保?
大病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無需單獨參保,其資金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歷年結余或收入中籌集。已參加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居民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從享受其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之日起同時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時,則同時停止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大病醫保是否需要申報?如何申報?
不需要申報,只要是我市基本醫保參保人達到大病保險年度支付范圍的則可以按政策規定享受大病保險的二次報銷待遇。
什么病才能稱為大病?
我市的大病保險不是按照病種來區分大病,而是根據患大病所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進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