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了《關于調整珠海市補充醫療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參保人補充醫療保險自付部分補償、高額費用補償、特定重大疾病自費項目補償的支付比例由70%提高至80%,其中困難群體補充醫療保險自付部分補償、高額費用補償的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90%。
補充醫保解決高額醫療費用參保人的負擔
據了解,2013年,為解決參保人患重特大疾病的醫療費用負擔,我市出臺了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建立了政府主導、商保承辦、多方監管、基本醫療保險與補充醫療保險緊密結合的具有珠海特色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基礎上,對參保人住院醫療費用進行二次補償。
2017年,隨著醫療技術進步及醫療消費水平逐年上漲,超過封頂線后需自行負擔的費用增加,給個人及家庭帶來較大負擔。為解決這些問題,我市出臺有關政策提高醫保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將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住院醫療費用每社保年度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30萬元調高至40萬元,同步調整補充醫保高額費用最高支付限額。調整后,參保人醫療保險住院每社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增加至72萬元。
根據新發布的《通知》,2019年1月1日起,參保人補充醫療保險自付部分補償、高額費用補償、特定重大疾病自費項目補償的支付比例由70%提高至80%。
據了解,我市補充醫療保險近年來運行平穩,受益群眾逐年增加。據市人社局統計,截至2018年11月底,珠海市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數183.99萬人;2016社保年度和2017社保年度,全市享受補充醫療保險待遇的人數分別為3649人、5140人,補充醫療保險資金分別支付4101.61萬元、3826.2萬元,人均支付分別為11240元、7444元。從2017社保年度各年齡段參保人的補充醫療保險補償情況來看,60歲以上人群補償人數占比48.9%,補償金額占比49.4%,較大程度上解決了高額醫療費用參保人和弱勢群體的醫療費用負擔。
對困難群體參保人實施精準扶貧
珠海大病保險制度對困難群體參保人實施精準扶貧。2017年,我市調整了困難群體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對本市戶籍低保對象、低收入救助對象以及本市就讀的市外戶籍低保家庭大學生等困難群體的自付部分補償的起付線從原來的10000元降到2000元,支付比例從70%提高到80%;高額費用補償從原來的20萬元限額調整為不設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支付比例從70%提高到80%。此項政策切實降低了困難群體醫療費用的負擔,緩解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2019年1月1日起,根據新發布的《通知》,困難群體補充醫療保險自付部分補償、高額費用補償的支付比例將再次由80%提高至90%。
據市人社局統計,2017社保年度,困難人群補充醫療保險補償人數達524人,共補償3100人次,合計補償金額147.79萬元(其中自付補償139.39萬元、自費項目補償8.4萬元),困難人群補償金額同比上年度提高了118.58萬元,同比增長405.96%,人均提高補償金額2263元。
此外,新發布的《通知》規定,2019年1月1日起,2018社保年度城鄉居民(含學生和未成年人)補充醫療保險人均籌資增加20元,所需資金從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中劃撥,不需要參保人額外繳費。調整后,我市城鄉居民、學生和未成年人的人均財政補貼標準由510元/人/年提高至55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