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社保依然是違法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未給你繳納社保這樣的做法是違法的,雖說每個月發補償但還是不可以的,建議你可以:
1.與單位領導協商,要求補繳社保
2.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情況
3.向社保局投訴,要求社保部門督促單位補繳
4.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獲得經濟補償金
5.有其他損失的,要求用人單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