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稅”釋放更多民生紅利。
2019年1月1日起,將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各項社會保險費,目前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社部、國家衛健委、國家醫保局等五部門正在聯合推動征管職責劃轉工作。
社保繳費比例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包括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等社保5大險種。社保繳納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繳費基數與待遇補償基數均與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掛鉤。按照2018年社保的報告來看,嚴格按照社保制度進行繳納的企業不足30%。
多部門征收但并未做到應收盡收,將征管職責統一劃轉到稅務部門,從根本上解決了職能分散、職責不清的痼疾。“社保轉稅”明晰了征管主體,從“五龍治水”變成“一家承擔”,不僅可以化解“多個和尚無水吃”的尷尬,更可實現一個征管主體、社保費應收盡收的目的。
社會保障攸關公眾切身利益,而且是職工、單位、國家三方共治的社會民生工程。社保費不能應收盡收,社保保障水平就難以提升。在中國社會步入老齡社會、各地社保基金池多寡不均、社會保障水平亟待提升的情勢下,即使社保費足額征收,也不能wan全滿足社會保障的需要。
此外,“社保轉稅”也有助于節省征收成本,做到精準和足額征收。稅務機關已經有了比較完善的稅收征管系統,尤其可以通過個稅征收大數據平臺,精確了解職工收入狀況,從而實現社保費用的精準收入。
提高社保水平,需要豐裕的社保基金支持,這就需要社保基金的應收盡收。“社保轉稅”可解決社保費的不足問題,還能從制度層面完善社保制度和提高社保水平,并能減輕企業負擔。因此,“社保轉稅”可讓社保基金釋放更多的民生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