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夠15年的解決辦法
我國目前城鎮職工養老金領取的要求: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性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2、累計繳費年限年滿15年(含視同繳費年限)。兩個要求缺一不可。
其中有兩個問題是大家zui關心的:
社保繳費已滿15年,但未到退休年齡,要不要停繳?
社保繳費未滿15年,但已到退休年齡,如何領到養老金?
yi一個問題比較簡單,這也是大家必須搞懂的核心原則。根據我國目前養老保險發放的規定,養老金與個人繳費年限、本人繳費工資指數、個人賬戶存儲額多少以及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資相關。就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的金額越多,退休時領取到的養老金越多。因此,社保繳滿15年,但沒有達到退休年齡的,不要停繳,繼續參保繳費至退休年齡。
第二個問題,確實是很多人都面臨的現實情況,那這樣的情況,有哪些辦法能夠領取到養老金呢?
01延長繳費至15年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2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
其中,《社會保險法》實施前(2011年7月1日)參保、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yi次姓繳費至滿15年。
對參保時間比較長的職工來說,選擇延長繳費比較有利。
02轉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依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第6條規定,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