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的出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否則,用人單位將可能面臨及承受相應的風險和成本;同時國家普法力度的加強,員工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更希望用人單位為自己購買社保或更高福利的保障,并懂得以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企業如果不為員工購買社保,將引發勞動糾紛,仲裁的結果是不但要為員工補買社保,還有高額罰金,如果因沒有夠買社保帶來的員工權益損失,員工同樣都可以向企業追償。
企業給職工購買社保的兩種方式:
一、用人單位自行開社保賬號辦理:
用人單位在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時,同步完成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自用工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企業公章到社保機構核定社保費率,簽訂開通社保協議,并按月繳費。
二、委托專業的人力資源代繳社保:
(1)、雙方確定合作意向后,雙方簽署人力資源外包協議(一式兩份)。
(2)、駿伯公司將合作協議打印兩份蓋章,并附上我司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遞送給貴司。貴司相關負責人收到后蓋章,協議自留一份,并附上貴司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遞送到駿伯;
(3)收到協議后,駿伯公司將發給貴司指定對接人員工增減表信息,貴司將當月需要參保人員的信息填好發給我司對接人;
(4)、駿伯工作人員會通知貴司員工收取參保所需材料;
(5)、駿伯正常為貴司需參保人員參保;
(6)、每月5日前(遇節假日提前),貴司向駿伯提供增減人員名單;
(7)、駿伯收到貴司代理人員的增減員資料后,于每月7日前提供《費用明細表》給貴司確認,《費用明細表》包含費用項目為服務所涉及的所有費用以及服務費等;
(8)、貴司審核收費明細無誤后,每月10日前,將所有費用匯入駿伯指定銀行帳戶,駿伯在費用到賬后及時辦理代理人員保險并在七個工作日內向貴司提供開票。
以上兩種方式用人單位都可以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靈活選擇,但是不管選擇哪一種,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如果是一些剛剛成立的企業,或者是一些中小型企業沒有專業的社保專員又或者對于社保政策不是很熟悉的話,還是建議采用社保代理的方式為員工繳納社保了。通過委托人力資源公司只需多繳納部分代理費用,就能夠享受全方位的代理服務,省力省心。
在此,簡單介紹下我司社保代理服務內容:
1、對應社會保險入職增員、對應社會保險的離職減員
2、參保人員社保開戶編號
3、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申報及年度調整
4、社會保險費繳納
5、根據甲方需要,提供員工社保繳費證明
6、個人參保信息變更
7、社會保險關系轉入接續
8、配合參保人員社會保險關系轉出
9、協助提交參保人員的工傷認定申請
10、為員工向社保部門提交醫療保險的報銷手續
11、代扣代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12、免費提供養老、工傷、失業保險政策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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