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東省人社廳網站對《關于2017年度調整我省工傷傷殘津貼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進行征求意見,擬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廣東省工傷傷殘津貼。征求意見時間截至6月14日。
調整對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已領傷殘津貼,在2017年1月1日后仍符合享受傷殘津貼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
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傷殘津貼的月標準時,同時按本辦法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傷殘津貼之月起發放。
調整比例按2016年全省月人均傷殘津貼的5.5%左右確定。按照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定額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原則。
普遍調整
1. 每人每月定額加發68元。2. 2016年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按本人調整前津貼月標準的3.3%加發;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按本人依法核定津貼月標準的3.3%加發。
傾斜調整
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在2017年6月30日前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在2017年6月30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
[此貼子已經被作者于2017-6-6 17:15:08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