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繳存職工:
為方便跨省市就業人員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業務,自2017年5月24日起,我市正式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以下簡稱接續平臺),職工可直接前往轉入地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轉移手續后繼續繳存。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外地轉至廣州
(一)申請條件
職工在我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即可申請將原繳存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我中心。
(二)受理地點
我中心下設的鐵路分中心(只辦理鐵路系統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業務)及各辦事處、管理部(詳細地址請查詢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業務網點-中心經辦網點電子地圖)。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職工或單位經辦人)向我中心受理網點提供外地轉入相關材料(附件1);
2.受理網點審核,并將結果通過接續平臺反饋至轉出地中心(3個工作日);
3.轉出地中心轉賬,款項到賬且信息完整(由轉出地中心操作,5個工作日);
4.我中心確認資金到賬,并通知申請人(3個工作日);
5.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附件2)到任一歸集業務經辦網點(中心網點或銀行網點均可)辦理轉移合并手續。 如資料齊全,可當場辦結。
二、從廣州轉至外地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完整準確,且與我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已辦理賬戶封存手續的,可在外地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向該中心申請將在我中心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至該中心,我中心通過接續平臺協助辦理。
附件:1.外地轉入所需的材料
2.轉入新單位、賬戶合并所需的材料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7年5月22日
附件1
外地轉入所需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
2. 職工本人辦理的,提供職工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單位經辦人辦理的,需提供:(1)《集中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委托書》(加蓋單位公章或備案章)一式一份;(2)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3)職工身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備案章)。
附件2
轉入新單位、賬戶合并的材料
異地中心轉入款項到賬后,單位或職工需申請辦理轉入新單位和賬戶合并業務,需提供以下資料:
1.《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表》(加蓋單位公章或備案章)一式一份;
2.《職工個人賬戶合并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或備案章)一式一份;
3.職工本人辦理的,提供職工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單位經辦人辦理的,需提供職工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備案章)和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