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職工社會醫療保險政策,減輕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工作要點的通知》(粵府辦〔2016〕74號)以及《廣州市醫改辦關于印發廣州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工作要點的通知》(穗醫改辦〔2016〕29號)有關要求,我市印發了《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開展廣州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指定手術單病種醫療費用結算工作的通知》(穗人社規字〔2017〕3號),自2017年6月1日起,開展職工社會醫療保險指定手術 關鍵詞:廣州職工醫保新政,這些病可指定手術單病種結算單病種醫療費用結算工作。 新政策主要內容 (一)確定指定手術病種范圍 按照“臨床診療路徑規范,手術治療效果較確切、治療時間短,術后并發癥發生率較低,費用相對穩定,可在門診或住院治療”的原則,結合定點醫療機構專家意見較集中、參保人員反映較強烈的病種情況,在確保醫療質量的前提下,確定了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可進行指定手術治療的32個指定手術病種。 (二)提高參保人員醫療待遇 一是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進行指定手術單病種治療發生的門診或住院醫療費用,納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不設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由統籌基金按住院醫療費用的相應比支付。 二是參保人員發生的指定手術單病種醫療費用,在享受職工醫保待遇的基礎上,屬于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納入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待遇范圍,屬于個人自付的納入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待遇范圍,進一步保障參保人員醫療待遇。 三是異地就醫參保人員進行指定手術單病種治療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按規定予以零星醫療費用報銷。 實施新政策效果 (一)減輕參保人員進行指定手術門診及住院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如:一位患外耳道腫物的職工醫保參保人(在職職工)到我市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按照到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每次住院起付標準1600元,統籌基金支付基本醫療費用比例為80%計算,可為參保患者減輕個人負擔1280元。 (二)降低人均醫療費用,縮短住院時間,提高醫保基金保障效率,為我市進一步擴大指定手術單病種范圍提供實踐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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