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從今年1月起,對企業退休人員、原鎮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城鄉居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5月5日發放到位。
本市對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以及2016年底前已按原鎮保辦法申領養老金的人員,根據國家、本市規定和要求,調整月基本養老金。調整的具體辦法為:一是先統一增加60元;二是按本人職保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三是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5%。另外,為體現對高齡人員的關懷,本市今年繼續對企業退休人員中2016年底男滿65歲、女滿60歲的高齡人員在以上三項普加的基礎上再增加20元。
與此同時,本市還將從2017年1月起,調整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00元,調整后,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850元。
上述增加的養老金將于5月5日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放到領取養老金人員的賬戶中。相關人員需要咨詢的,可撥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12333,或就近前往社保經辦機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