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養老金標準繼續上調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2017年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確保按時足額發放。這意味著從2005年開始,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將實現“十三連漲”。 《“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指出,國家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70元,未來將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建立基礎養老金水平合理調整機制。 《規劃》還指出,繼續實行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個人賬戶,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提高收付透明度,堅持精算平衡,推動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 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 《規劃》明確,要健全基本醫療保險穩定可持續的籌資和報銷比例調整機制,制定城鄉居民醫保政府補助三年規劃,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逐步將個人繳費與城鄉居民家庭收入水平掛鉤。 今年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并擴大用藥保障范圍。 社保待遇異地領取、直接結算 《規劃》指出,將建立標準統一、全國聯網的社會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完善并簡化轉續流程,推行網上認證、網上辦理轉續,力爭實現全國范圍內社會保險待遇異地領取、直接結算,方便參保職工、失業和退休人員流動就業、異地生活。《規劃》明確,未來將推動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逐步實現省級統籌。結合社會平均工資和物價變動等因素,合理確定相關社會保險待遇水平。 4種不同情況下養老保險這樣領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地的,當地領取;不在戶籍地的,在累計繳費滿10年的地區領取;不在戶籍地,且每個參保地繳費均不滿10年的,轉回上一繳滿年限地領取;不在戶籍地,且在多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歸集戶籍地按規定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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