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未繳足社保怎么辦?
《社會保險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的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根據此規定,勞動者可以選擇續繳或者社保轉移。
人社部《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2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渡鐣kU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第3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累計繳費不足15年(含依照第2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后,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后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后,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根據上述法律法規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職工可有三種選擇:
第一種選擇:繼續繳費,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第二種選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14]17號)第6條規定,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第三種選擇:個人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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